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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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1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特拟定本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贴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贴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经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贴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2

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锦汇花园小区一期A1至A8幢,建筑面积34960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因用户不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住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

七、有关部门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并在3日内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3

近来新楼入住时,很多住户都拿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去年9月刚开始实施的新的住宅质量保证制度所要求的。现在购买现房和入住前,不仅要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具备,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4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小区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2、本套商品房所属楼栋的公用部位质量保修期,自本楼栋首套商品房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八、其他保证保修承诺: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5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市X区X路X号X小区X幢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市、X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XX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XX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XX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XX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XX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XX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量保证书(精选6篇)6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7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