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钟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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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读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系列小说《怪钟》,怪钟读后感。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她的最出名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大家肯定都非常熟悉。

怪钟读后感200字

《怪钟》这部小说,我读后有以下以下几点感觉。

1.作家驾驭文字的能力还是很强,每个人物性格都不一样;另外,该小说读起来让人不感到乏味、枯燥,能吸引人一直往下读,我很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2.里面的'人物对话稍显罗嗦,有些人物说的话,有些卖弄玄虚,半天不牵扯案情,让人读起来很着急,失去耐心。

3.此案最后匆匆收场,案情没有完全交代清楚,有些细节也没交代。案情叙述过于粗糙。

比如,那辆救护车为什么要开到作案现场,框里装的是什么?谁开的车?白兰德是怎么杀死道古斯科林先生的,尸体移到渭波寒弯月胡同19号的?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19号院?为什么要安排谢乐.魏玻在那个时间出现在杀人现场?为什么马婷黛小姐要谎称接到一个电话,说裴马煦要谢乐去她家工作?(这个谎言很容易戳穿,对凶手来说,这有些画蛇添足,让那具尸体自然发现不是更好吗!凶手何必自己要急于跳出来?)杀人细节又是什么?麦琳娜.赖福尔是哪个凶手雇佣的,凶手怎么会找到她的?

4.这部小说翻译的还不错,我看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译者范白泉,读后感《怪钟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