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申请材料: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证件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1.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以上证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