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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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是中低收入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那么,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欢迎大家查阅!

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017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条 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经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预留印鉴。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持审批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二条 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当持审批表以及本单位出具的转账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手续。

第十三条 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提取人书面同意材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说明: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网址);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客服号码是96736;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两台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13个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13家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8个部(室),下设4个分支机构及7个派出机构。内设8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运行监管处、监察室;4个分支机构分别是:综合业务部、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7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阎良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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