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濟大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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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同济大学的考生你们有没有了解过同济大学呢?你们知道2017年同濟大学录取分数线有没有公布了呢?下面是本站小编搜集的2017年同濟大学录取分数线,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年同濟大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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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济大学2016年录取分数线

省份批次科类录取最高分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
安徽第一批理科664652655
安徽第一批文科612603605
安徽国家专项理科649644645
北京第一批理科677656662
福建第一批理科658626633
甘肃第一批理科657633639
甘肃国家专项理科632617621
广东第一批理科652634640
广东第一批文科598579587
广西第一批理科684635647
广西国家专项理科617586595
贵州第一批理科673644650
贵州第一批文科649642644
贵州国家专项理科660637641
海南第一批理科837796810
海南第一批文科813781792
海南国家专项理科756756756
河北第一批理科707669677
河北国家专项理科666654659
河南第一批理科671653657
河南第一批文科606598601
河南国家专项理科654632644
黑龙江第一批理科675658662
黑龙江国家专项理科642636639
湖北第一批理科682661665
湖北国家专项理科658652655
湖南第一批理科662645649
湖南第一批文科619606610
湖南国家专项理科639631635
吉林第一批理科681658665
吉林国家专项理科633627630
江苏第一批理科415395400
江苏第一批文科398390395
江西第一批理科662642646
江西第一批文科593583587
江西国家专项理科644636638
辽宁第一批理科673655660
辽宁第一批文科612603605
内蒙古第一批理科681639660
内蒙古第一批文科601586589
内蒙古国家专项理科643599630
宁夏第一批理科648617628
宁夏国家专项理科617608612
青海第一批理科644606626
青海国家专项理科595516547
山东第一批理科691672675
山东第一批文科615606607
山西第一批理科661635639
山西第一批文科579571574
山西国家专项理科601600600
陕西第一批理科690668674
陕西第一批文科630621625
陕西国家专项理科657639643
上海第一批理科523500504
上海第一批文科512487492
四川第一批理科678660664
四川第一批文科615608611
四川国家专项理科646634638
天津第一批理科673649655
天津第一批文科624611617
西藏第一批理科416416416
西藏第一批理科643643643
西藏国家专项理科418411415
新疆第一批理科662641648
新疆第一批文科607592597
新疆国家专项理科621593610
云南第一批理科682657665
云南第一批文科645634638
云南国家专项理科675640648
浙江第一批理科720681686
浙江第一批文科672660662
重庆第一批理科687669673
重庆第一批文科619608611
重庆国家专项理科669659662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注: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认定符合教育部政策的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加分。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录取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专业录取规则: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

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规则录取:

1.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注:上海市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录取过程中,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三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

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

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学年600-1200元。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