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廉租房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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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洛阳廉租房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洛阳廉租房办理流程

洛阳廉租房办理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所在区办事处提出,各区办事处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房委办。

4、复核: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市房委办。

5、核准和公示:市房委办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市房委办提出异议,市房委办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委办向申请人发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并予以公告,按核准的方式进入轮候。

6、安置:市房委办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安置通知。采取实物配租安置的家庭不服从安置住房的,可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拓展: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

(一)具有洛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收入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保障人均月收入线以下;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提供的资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二)住房状况证明。

1、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租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或证明;

3、居住私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证明资料。

(三)家庭收入证明。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2、家庭成员从事商业经营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下岗、失业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4、其他人员的经济收入由户口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四)其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