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移交需要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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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1]。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移交需要哪些流程,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移交需要哪些流程

一、提交移交报告到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二、准备资料

1、移交档案的案卷目录(一本两套)

2、全宗介绍

3、组织沿革

4、大事记

5、年鉴

6、说明:关于公开范围和查阅方式

7、光盘刻录数据:单位名称,全宗号,起止年份,电子档案数据(DBF格式),全总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全文扫描(自2003年开始,需要全文扫描件备份)

三、接收档案整理规范

1、装订整齐规范,脊背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年代等书写整齐规范;

2、封面题名、起止年代、保管期限、密级划分书写完整清晰;

3、卷内目录完整;

4、卷内有张页号;

5、备考表填写完整。

四、办理移交

持《档案移交、接收清册》一式三份(公司留二份),办理移交手续。

拓展:移交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档案转移手续如下:

1、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寄到原来的工作单位;

2、个人档案资料在原工作单位的,原单位收到档案接收证明后,把个人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寄给接收单位;

3、个人档案寄回来之后,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与接收回执,接收回执由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邮寄给原工作单位,回执由原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