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翻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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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翻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翻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翻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一、线下申请: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3、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线上申请:

1、直接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官网后选择金华市,然后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选择金华市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线办理。

2、以个人用户登录(没注册过的`请先注册)。

3、根据实际及情况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后即可等待审核通过,公积金到账。

拓展:

一、提取条件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

2、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二、办理材料: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或结婚证。

4、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

5、所建(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8、混合、框架结构住房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