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锦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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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9篇,欢迎大家分享。

宣传活动通知锦集9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基层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市经贸委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某经贸资源[20xx]111号)精神,确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为切实组织好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源需求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节能是缓解能源制约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引导职工自觉投入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教育、宣传,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节能征文活动。科技部门要把节能知识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着重宣传节能技术和成果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环保部门要突出宣传节能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区域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即将开展的全省环保标语上墙竞赛活动中,将节能宣传列为标语内容。新闻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把节能宣传作为报道重点,通过跟踪报道、开辟专题节目、播放节能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工作的关注,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杜绝浪费,节约资源。工会组织要把节能降耗作为职工劳动竞赛和群众性技 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岗位节能、降本增效”活动。共青团组织要号召青年志愿者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能耗调查、节能建议、节能革新等活动。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国家、省、市及企业面临的能源形势;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循环经济、确保“两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意义;宣传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节能管理现状、能源消耗指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差距,明确措施,落实整改,促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资源节约活动深入开展。

四、围绕主题,面向基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实增强全员自觉节能的意识;要充分利用画廊、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矿区主干线、集团公司机关及华美商厦都要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要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广大职工为企业节能献计献策,促进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请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6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处。

附:20xx年节能宣传周口号

一、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二、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三、节约能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四、节约能源、大有可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五、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七、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八、使用节电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九、绿色照明,节约用电

十、减少待机能耗,节约使用电能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镇、公安分局,管理区,市驻区各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宣传栏等行之有效的载体,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积极构建有效载体,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用好宣传栏。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栏,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专栏。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

(二)编好活动《简报》。

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 特点,认真办好活动《简报》,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实效体现出来。没有创办《简报》的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精心设计载体,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镇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条,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7799022、传真:7263288、电子信箱:jw@。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老龄委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中国残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由于我国听力残疾人数众多,造成听力残疾的因素复杂,

听力残疾预防工作体系、防控网络尚不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服务亟待增强,实现“到20xx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为此,特将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

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要继续在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20xx年6月28日,世界过敏组织(WAO)将7月8日定为世界过敏性疾病日。20xx年7月6日,在世界过敏日又将到来之际,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将在“过敏之家”健康大讲堂上为大家讲解呼吸道及皮肤两大系统过敏性疾病的防治。

时 间:20xx年7月6日(星期日)14:00-16:00

地 点:同济医院科教大楼12楼(同济医院2号楼旁)

内 容:

《控制鼻炎,远离哮喘》 主讲人:

《荨麻疹的防治》 主讲人: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学会、协会和基金会:

今年4月22日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xx”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确定20xx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各地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6日(星期六)结束。各单位根据活动性质和主要受众,可以在活动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相关学会、协会、基金会,均应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结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中国行动等资源环境相关工作,统筹开展纪念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积极参与,共同办好部示范活动。

活动周期间,部将组织开展开通国土资源部官方微信、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推介全国国土资源优秀科普图书,举办世界地球日主题课堂暨科普展览、守护远古的生命主题展览、世界地球日专家主题论坛、第二届在京高校大学生地球日主题演讲比赛等示范活动。各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各项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国土资源部各重点实验室要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开放日活动,以专题讲座、实验室参观体验、重大科技成果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宣传最新科技成果。

(四)加强协调,确保纪念活动圆满顺利安全。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科协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的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质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五)加强宣传,努力扩大纪念活动的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中旬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印发。

(六)加强纪念活动信息反馈和总结交流。

活动筹备期间,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部科技合作司,以便部统一宣传。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直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件和光盘各一份,要求见附件)报送给部宣教中心,以便汇总编制成册,促进学习交流。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总结材料(要求同上)报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乡镇计生办、县局各股(站、室):

20××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的和谐、文明、健康、富裕,直接关系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长期、合理、均衡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届世界人口日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县人口计生局定于20××年7月11日在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纪念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以结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宣传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选取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为主要活动场所。

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宣传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优先展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成果;针对家庭及其成员的基础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的照料;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四、请各乡镇及时将本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政府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爱卫办,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20xx年5月31日是第xx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对发展的威胁”,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无烟健康发展”。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xx〕167号),要求各地在5月31日前后集中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控烟有关政策法规、烟草烟雾危害、戒烟方法、12320戒烟热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内容。

(一)省级活动。省将在无烟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专家媒体座谈会,印发20xx年度全省控烟暗访情况通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等。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学校、社区、工厂以及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瞄准控烟盲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干预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公共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动员更多单位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对已申报成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要适时开展督导、抽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市、县两级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扩大健康素养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的样本量,获得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为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县、区)建设提供评估依据。

请各地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请勿插在总结文档中)及视频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xxxxxx、18xxxxxxxxx,电子邮箱:。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爱卫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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