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问答(招生录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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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问答(招生录取篇)

26问:招生录取常用何种志愿投档方式?

答:由于招生高校众多,招生人数成千上万,有的省考生人数多达100万以上,这么大的数量,又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既要保证有序的工作秩序,又要保证高质量的工作效率,录取工作中采用何种志愿投档方式就显得很重要。而志愿投档方式一般常用的有两种,即排序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

27问: 什么是排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答:排序志愿即是投档录取时,省级招办按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排队,有几所学校就排几条队。当考生符合第一志愿院校投档条件时,将其投档;如不符合时,则必须先看第二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不足,才可以投档给第二志愿高校(关于符合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条件的不在之列),依次类推。排序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数”,强调的是志愿优先,有利于宏观掌握高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志愿优先,即为第一志愿优先,皆因第一志愿首先投档形成。

28问:什么是“上线落选”?

答:“上线落选”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指某考生的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达到了相应批次线,但没有达到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没有投出去。二是指某考生的招投总分达到了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已经投到这所高校,学校审阅档案后因各种原因认为不宜录取,予以退档。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招投总分超出批次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29问:“上线落选”的原因是什么?

答:“上线落选”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种:(1)政策性落选。为了让招生院校有一定的挑选择优的余地,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投档时按一定比例使调档数大于计划数,部分上线考生可能因招生计划限制而未能录取。这是正常落选;(2)填报志愿失误落选。

30问:什么是投档、调档、提档?

答:当考生的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录取控制线以后,省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的招投总分向各招生院校按一定的比例投档,而此过程院校则称之为调档或提档,依据的也是考生的招投总分。

31问:学校断档对考生有无影响?

答:在某一分数段某个志愿填报某高校的人数不足该院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叫断档。对考生是有影响的,发生断档现象后,学校一般会采取三种措施解决:组织高分考生重新填报、降分录取、把招生计划拿走投向生源较好的其他地区。

32问:招生时会直接录取第二志愿吗?

答:招生录取时不会越过第一志愿院校而直接录取第二志愿院校。因为,每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必须按志愿顺序录取,参加录取的院校因为第一志愿报考的达线考生不满时,地方招生办才会投放第二志愿考生的档案。如考生的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分数线,或达到录取线但由于某种原因被退档的,才有可能被其他志愿院校录取。

33问:教育部对高校录取批次有何规定?

答: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34问:招生录取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35问:高校是如何进行退档的?

答:院校调阅考生档案数量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具体确定调档比例(详见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地退掉高分考生而录取低分考生。高分考生被退档,大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生的分数虽然高于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调剂的;二是虽然总分较高但相关科目成绩较差;三是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如果考生被不合理地退档,应及时与有关高校联系。

36问: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山东省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共有23条,分别是:(01)总分低,录取额满;(02)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分配;(03)相关科目成绩偏低;(04)外语口试不合格;(05)体检不合格;(06)体检专业受限;(07)色盲;(08)色弱;(09)视力不合格;(10)嗅觉不合格;(11)身高受限;(12)不符合走读条件;(13)自愿放弃志愿;(14)政审不合格;(15)面试不合格;(16)未面试;(17)男生已录满;(18)女生已录满;(19)只招男生;(20)只招女生;(21)超龄(仅限军公院校);(22)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23)按学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以上被退档的各种情况,高校称之为退档的主要理由;而对于考生来说,几乎全部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志愿填报失误。

37问:填报提前批未录对其他批是否有影响?

答:考生填写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志愿,如果没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但是,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38问:报考军事院校者须注意哪几点?

答:① 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② 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③ 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体检标准;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 具体请看各军校的招生章程。

39问: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

答:如果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周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志愿书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但是如果确实是由于考生填报失误,可以向有关高校提出补充填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的申请,由学校决定是否受理。

40问:报考学校和专业时是否考虑就业?

答: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都应当考虑就业因素。但不可盲目地把就业因素放在第一位;在选择专业时,应该尽可能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志趣去选择。一般来说,所设立的招生专业都会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关键是要学得好。

41问:填报志愿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答:在对待是否服从本校专业调剂时,考生要慎重、要统筹考虑。如果填写“服从”,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但也有可能被录取到你不满意的专业;如果填写“不服从”就意味着学校只考虑你所填报的专业,在所报专业不能满足录取需要时,将会作退档处理。

42问:贫困生如何优先选择学校?

答: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以下几个选择:1.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 2.报考国防生; 3.报考其他定向生;4.报考师范院校;5.报考一些民族院校;6.报考西部地区的院校;7.报考部分艰苦行业的院校及专业。

43问:复读考生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对于复读考生来讲,报考志愿的基本思路是要保证有学上,在尽可能不落榜的前提下,去选择学校和专业。换言之,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留有稍大一点的余量,千万不可盲目自大,过高估计自己复读的进步幅度,冒着落榜的危险去追逐热门专业和名牌院校。当然,也不是要求复读考生过余的保守。

44问:怎样将体检“合格受限”变成“合格”?

请看《2016高考志愿填报=》之基础知识篇。

45问:残疾考生报志愿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分配专业,以免因隐瞒病史而被学校拒录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以便将来的学习和就业。

46问:高考志愿怎样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答:从总体上说就是,只有跟着招生章程走,才能掌握报考新技巧;只有掌握报考新技巧,高考志愿才能填得好、报得巧。报考新技巧分为: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和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又分为:真假单科分数的制胜技巧,真假加分的制胜技巧,真假志愿级差的制胜技巧,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的制胜技巧等;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即预测校线的三大方法和预测专业线的方法是:两线差加修正值法;分数排序定位法;分数含金量区别法;三线差加修正值法。

47问:《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的区别?

答: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掌握报考新技巧”。

48问:《招生章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答:教育部在连续9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49问:《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50问:高校招生章程应何时向社会公布?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