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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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1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需要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注意: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决定是否报考。)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经管学院。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准予考试。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