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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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精选5篇)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1

一、病人住院由门诊医师或急诊医师开出住院证,至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抢救病人可先入院,补办手续,一般不应超过两小时。

二、病人住院应进行卫生处理,传染病人住院必须按传染病要求进行卫生处理。

三、病人入院,医师应与病室联系,如病情危重者,有关人员或急诊医师应通知病房,做好急救准备。

四、病室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及时妥善安置,病人,并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室情况和有关制度。

五、病人入院后,经治或值班医师及时进行诊治,抢救。

六、病人出院须由主治医师或经管医师决定。

七、出院前一天应写好出院记录并开出院医嘱,并向病人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

八、病人在住院期间未用完之贵重药品等,交病人带出院继续使用或一并交住院处退款。再通知病人或陪护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等。

九、病室接到住院处出院通知后,值班护士应做好病人用品清理回收,签发放行证。

十、病人出院医嘱开出后,护士应及时整理病历,停止一切治疗,做好交—班,登记和其它料理工作。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2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5、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6、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3

一、出入院登记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登记完整、无漏项。

二、出入院登记项目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等10项基本内容;

三、定期检查,各科室做好自查,实行奖惩制度。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4

1、医生审核参保人员诊断符合住院条件的,填写《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确认表及承诺书》

2、让患者携带本人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和身份证件先到医保窗口审批,后到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预交押金,前往病区住院治疗。

3、职工医保押金为预计总费用的30%,居民医保为预计总费用的50%。

4、平诊患者医保登记手续应在住院24小时内办理完毕,外伤患者医保登记手续应在住院48小时内办理完毕。

5、医生应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不得将属门诊(含留观)治疗的病人放宽入院条件住院处理;也不得将应住院继续治疗的'病人催其出院;不得分解、挂床住院;杜绝冒名住院。

6、各科室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诱、刁难病人,急、危、重病人应尽力救治。

7、患者出院时,携带出院证、缴费押金条先到医保窗口进行审后到收费窗口进行结算,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我院先行垫,自费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卫生院出入院登记制度5

1、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由本院门(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按制度办理入院手续。由住院处通知病区。

(2)病人经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后入院,如病情需要应安排护理人员护送。

(3)在护送危重病人时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体位,以确保安全。

(4)病房护士接到住院处通知后,应即准备床位和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病房护士应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须及时测量病人的体温、脉博、呼吸、血压,主动了解病人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

(6)由护士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7)急危重病人可以由急诊科电话通知病区或手术室后直接进入病区(手术室)抢救或治疗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2、出院制度:

(1)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以上负责医师决定,护士应将医师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

(3)病区护理人员取得病人出院结帐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的医院物品,将出院后需服药品的处方、出院证明书交给病人或家属。

(4)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工作,主动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签字。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接回或送走。

(6)护士要及时清洁病人床位物品,传染病人用物需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7)严禁不办理住院手续而入住病房进行诊疗活动,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