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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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员军人、留学人员进行自主创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西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欢迎分享!

广西创业优惠政策

大中专毕业生

从事个体经营免收行政事业费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政府从中央转移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对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当地政府规定的`微利项目,可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可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留学人员

来桂创办企业注册资本金有优惠

留学人员来广西创办企业的,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有关最低标准执行。此外,留学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可向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资助的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同级财政将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

军转干部

首次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营业税

针对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自治区规定,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如果是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而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首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也可享受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返乡农民工

初创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补助

今年,自治区政府设立10亿元资金,专门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自治区鼓励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的农民进行工商登记,将免收农民的各项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