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底薪规定2015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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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底薪规定2015最新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日前,菏泽市政府公布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00元/月、13元/小时。另外,还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10%。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及停产企业的留守人员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另外,根据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以2014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845元(估算数)为基数,菏泽市政府确定了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10%。上线(预警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18%。下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4%。

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