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不通过是条件不满足的问题,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重新办理:一是同时符合在深圳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二是已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在深圳经济特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2、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已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持证人到居住证、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属的受理点申请签注,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接受签注申请。
2、微信办理
提醒:如果需要实名认证的,请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认证,找到下图所示的入口(微信公众号)。
3、网上办理
(1)登录深圳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点击居住证、签注申办入口;
(2)点击签注办理;
(3)填写相关信息;
(4)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