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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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限为60岁,女法定退休年限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拓展:

一、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管理中心审查申请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5、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二、贷款条件

1、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以贷款时向前推移计算);

2、在温州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

3、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总价款30%以上(含30%)的'自有资金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6、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7、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