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轮休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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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值班轮休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值班轮休制度(通用5篇)

值班轮休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市府关于《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大队试行的勤务运作工作模式,整合有效的执法力量,加强双休日和夜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力度,改善双休日和夜间市容环境面貌不尽人意的状况,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经大队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各分队人员实行轮休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望各分队认真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轮休制度的规定

1、轮休的范围:第一至第九分队及机动分队。

2、轮休的对象:第一至第九分队及机动分队的所有人员。

3、实行轮休的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六个半小时。

4、分队领导和内勤人员的轮休安排在双休日。

5、每周六和每周日各分队必须有一名分队领导上班。

6、队员每周休息日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

7、队员的公休假,原则上应在每周的轮休中妥善安排。若确因工作任务需要,公休假不能休完的,大队将在年底一次性补贴给予解决。

8、读书人员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历教育培训(期末考试按规定执行),应用公休假或轮休假解决。

二、夜间值班制度的规定

1、夜间值班人员的对象:各分队所有男同志(包括分队领导)。

2、夜间值班时间:下午17:30时至上午8:30时。

3、各分队夜间值班人员为二人,配置执法车辆及有关执法器材设备和执法文书等。

4、夜间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做好市民来电投诉、举报、上访等接待处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2)对反映分队辖区内夜间施工噪音、夜排挡、早点心等乱设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应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勘察记录,并及时报告大队督导科(指挥室),由大队督导科(指挥室)组织人员进行执法整治。

(3)值班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在权限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应及时处理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大队督导科(指挥室),由督导科(指挥室)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上报大队领导;值班人员做好处理情况的记录。

(4)值班人员对反映情况涉及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到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应做到准时上岗、不脱岗,随时接听电话和电台,值班室内的台式对讲机统一使用四频道,并保持畅通。

6、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打牌及其他娱乐活动;必须对分队内部安全工作巡视两次,并认真做好交接班移交工作。

7、值班人员第二天应正常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由分队适当安排半天休息。

8、值班人员每天给予20元值班补贴费。

三、其他规定

1、各分队的轮休人员名单和夜间值班人员名单,必须每天与派勤表一并报大队督导科(指挥室)。

2、各分队及队员违反轮休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规定的,将按大队《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队纪队规等有关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3、轮休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的规定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试行。

值班轮休制度2

为落实公司轮休制度,提高工作效能,现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岗位旺季轮休办法:

一、在公司无重大、特殊工作任务安排时,每年的3、4、7、8、9月的10号至20号可实行人员轮休,适用轮休制度的人员为公司生产管理业务部门人员,不包括食堂、门卫、清洁。

二、轮休的`前提应确保如下原则:

1、适用轮休的时间为每月的10号至20号,旺季每人每月轮休天数为1个工作日,超出天数的按正常请假手续履行。轮休安排应遵循“合理安排在班人员、分工轮休”的原则,确保每个岗位每天均有相关人员在班工作,公司生产运营有序运转。

2、公司有重要工作会议或重要工作任务需要时,所有人员应遵照公司通知,取消轮休并正常上班工作;如个人尚有重要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也应放弃轮休,认真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部门轮休安排:

1、各部门主管提前填写《人员轮休计划表》,提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相关人员对照轮休计划执行轮休,原则上每部门同时安排休息人数不得超2人。

2、各部门主管应对照当月的《人员轮休计划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及时做好每日的相关工

作安排,监督轮休情况,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推诿。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每月轮休情况的监督和统计考核。

3、每月的《人员轮休计划表》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相关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和变动轮休安排。如确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班轮休的,应提前填写《轮休调班申请单》,说明调休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同后,交办公室留存备查。

4、部门负责人轮休的,要提前做好休息当天的工作安排;有兼职岗位的,要协调好相关岗位工作。因轮休失当造成岗位真空或工作失职、相互扯皮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5、当班人员应遵照公司日常考勤制度认真在班工作,如发现无故离岗或私自调班轮休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造成公司生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经营损失的,应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四、每月1号全公司员工统一休息,食堂全天停止供应餐食。

五、其它月份休假按原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值班轮休制度3

为推进公司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研究决定,自20XX年10月26日开始实施周六轮休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一、在公司无重大、特殊任务安排时,每周六可实行人员轮休。轮休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实习期和兼职人员。

二、轮休安排要确保每周六至少有两名员工在班工作,公司

运营有序。

三、公司有重要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时,所有人员应遵照通知取消轮休正常上班;如个人尚有重要工作未完成的,亦应放弃轮休,认真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四、人资部按月向公司领导报员工轮休计划,审批后执行;如因个人特殊情况需临时调班的,须提前上报审批。

五、周六当班人员应遵照公司日常考勤制度认真在班工作,如发现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轮休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特殊情况能随时保持联络。

值班轮休制度4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能,维护员工工作及休息正常化,保证员工每周轮流休息一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轮休制度。

第一条轮休程序

1、公司中所有部门因工作需要由部门总监制定《当月轮休安排表》。

2、《当月轮休安排表》需当月1号前交总经理签字并报行政部备案方可生效。

第二条轮休原则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轮休,一般为每周一至周四,每人每周轮休1天,轮休应遵循“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分工轮休”的原则。

2、轮休以各部门为单位,部门总监视实际情况做好安排,确保每人每周得到合理休息,周五、周六、周日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每月轮休情况的监督,并凭考勤记录计算。每月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超出的按正常请假手续履行。

4、公司如有重要工作会议或工作任务需取消轮休的,如个人尚有重要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需要放弃轮休的。各部门可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5、轮休员工每月应轮休但未轮休的不给予加班费、亦不能保留至下月补休,同时禁止员工之间相互借用轮休。

6、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休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调休。

7、部门负责人轮休,要提前做好当天的工作安排,因轮休造成岗位真空或工作失职、相互扯皮的,应追究部门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三条附则

1、本制度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2、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值班轮休制度5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能,维护员工工作及休息正常化,保证员工每周轮流休息一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轮休制度。

一、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轮休,一般为每周六、周日,每人每周轮休1天,轮休应遵循“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分工轮休”的原则。

二、轮休以各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视实际情做好安排、分配、控制,确保每周六、周日均有人员在岗,工作不脱节、不推诿。

三、综合行政部负责员工每月轮休情况的监督,并凭考勤记录计算。每月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超出的按正常请假手续履行。

四、公司如有重要工作会议或工作任务需取消轮休的,如个人尚有重要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需要放弃轮休的。各部门可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五、轮休员工每月应轮休但未轮休的不给予加班费、亦不能保留至下月补休,同时禁止员工之间相互借用轮休。

六、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休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调休。

七、部门负责人轮休,要提前做好当天的工作安排,因轮休造成岗位真空或工作失职、相互扯皮的,应追究部门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八、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的,不算轮休;轮休人员当天值班的,应按加班计算。

九、本制度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由公司综合行政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