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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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值班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值班制度(通用5篇)

值班制度1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制度2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值班制度3

一、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衣着整治,佩带袖章上岗,严守岗位,确保社区安全。

二、对外来陌生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证件,并搞好登记,对推销人员和收购废旧物品等无关人员要严禁入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熟悉社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住户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尽责制止和规劝,发现住户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注意防火安全,出现可疑火光、黑烟或异味,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因,遇火灾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五、管好车辆的进出、行驶、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保护好花草树木。积极维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敢于同各种不法分子作斗争。

六、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值班室内必须整洁有序,各种登记齐全,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出现值班室内家庭化、生活化的现象。

值班制度4

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大门开门时间:早上7点至9点,中午12:00至15:00,晚上18:00至22:00,大门关闭后人员出入经由小门通过,车辆进出临时开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内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出租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院内。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在院内停放过夜。

三、门卫对外来人员、车辆未履行登记职责的,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四、外来人员不得在院内闹事和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不准闲杂人员及精神病人进入院内,不准小商小贩入院叫买叫卖。对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外出的要经门卫核实情况后方可通过。

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闲谈,或者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文明、热情待人;坚持24小时有人监守,不得擅离职守。

八、任何人不得阻碍、刁难门卫值班员履行职责,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 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 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情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 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 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 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 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一) 当值值班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二) 对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 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四) 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一般情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情况,在上班之日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 《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日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日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替值/换值班。

(七) 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一)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二) 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三)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四) 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 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工作人员必须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 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八) 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时间以后,值班人员应将热线转至24小时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监控中心,大堂或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 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二) 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 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四) 微笑服务、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准与员工或客人发生争执。

(五) 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积极为员工、客人排忧解难。

(六) 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条 工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自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工程当班人员当班时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 服从当日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

(四) 工程当班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 工程当班人员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通讯工具),保持信息畅通。

(六)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八) 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当班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二) 当班人员、当班记录、交接班情况;

(三) 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四) 安全消防管理情况;

(五) 环境管理情况;

(六) 客户信息、投诉及意见处理情况;

(七) 待跟进事项处理情况;

(八) 其它临时性事项处理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