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年工资指导线

广博吧 人气:3.13W

多省发布了工资指导线,那么山东的工资指导线是多少?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山东2016年工资指导线

山东2016年工资指导线

山东调整工资增长下线

梳理发现,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调,仅北京的下线有所提高。

在基准线方面,上述地区的基准线均低于10%,而且较2015年的水平均有所下降。北京从10.5%降为9%,山东从10%降为8%,山西从10%降为7%,内蒙古从10.1%降为8.5%。

在上线方面,北京由16%降为15%,山东从18%降为13%,山西从18%降为11%,内蒙古从14.5%降为13.5%。

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山东由4%降为3%,山西和内蒙古的下线与2015年持平。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工资指导线主要构成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

工资指导线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基准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代表了一般的水平;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

1)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应按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要求,妥善安排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2)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它是政府允许企业工资增长的最高限额,所有企业都必须自觉遵守、不得突破。

3)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

对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核定工资基数、审批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时要考虑与工资指导线相衔接。

工资指导线原则

(1)坚持“两低于”原则。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

应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相应的增长。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既要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又要抑制工资增长的盲目攀比心理和过高的增资行为,逐步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3)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调控原则。

(4)坚持新、老制度互相衔接原则。在制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通盘考虑与现行工效挂钩(包干)、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审批等制度的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一个有效的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体系。

(5)坚持协商原则。在测算制定工资指导线时征求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