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集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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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宣传活动通知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宣传活动通知集锦五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20xx年6月14日是第13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口号为“分享生命,捐献热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血液连接你我”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互联网平台,运用多种渠道与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相结合,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服务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常识,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积极性。

二、加强政府领导,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城建、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解决无偿献血中面临的困难,形成合力,把无偿献血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广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和服务的先进模式,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工作者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的`宣传和助手作用,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参与度。各血站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度,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献血者的满意度和认同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纪念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根据号文件精神和省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4月20日至26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年4月20日至26日

二、宣传主题

创造·保护·发展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2、宣传新《专利法》、新《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

3、宣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4、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经验做法;

5、宣传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典型事迹、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

四、重要活动安排

宣传周期间的重点活动安排包括:

1、各区县、高新区在驻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2、市及各区县分管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接受媒体采访;

3、发布《年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4、成立市知识产权宣讲组,深入区县、企业开展宣讲活动;

5、组织各区县局继续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6、表彰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十佳专利发明奖”和“优秀专利发明奖”;

7、举办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

8、组织编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宣传手册。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局要充分认识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掀起新的知识产权宣传热潮。

3、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强化知识产权的报道宣传。

4、各区县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通知精神的落实,切实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本次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局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件报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今年6月25日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在全国土地日期间,各市县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并与当前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相结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国情、国策、国法,以及社会关注的我省土地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工作获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重点

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结合我省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当前保增长的新形势下的重大意义,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大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结合“双保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结合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四)结合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和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局要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策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落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排专门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当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配合,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二)紧扣主题,广泛宣传。紧紧围绕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各市县局要注意挖掘和推出先进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宣传推广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

(三)积极创新,讲求实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各市县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注意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活动的形式要新颖活泼,使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省厅将于今年全国“土地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详见附件),各市县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宣教培训中心。